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科技处发布时间:2022-12-22浏览次数:95

各单位、部门:

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已开始。根据苏教社政函〔202220号文件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受理成果范围
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马克思主义理论;2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思想政治教育;5.哲学;6.宗教学;7.语言学;8.中国文学;9.外国文学;10.艺术学;11.历史学;12.考古学;13.经济学;14.政治学;15.法学;16.社会学;17.人口学;18.民族学与文化学;19.新闻学与传播学;20.图书馆、情报与文献学;21.教育学;22.体育学;23.统计学;24.心理学;25.管理学;26.港澳台问题研究;27.国际问题研究;28.区域国别学;29.交叉学科。

二、申报资格与要求

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 2018  1  1 日至 2021  12 31 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

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,详见《成果奖实施办法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。

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《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》(见附件)。

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

申报者填写《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评审表》,见附件),《申报评审表》启用2022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纸质申报材料包括:《申报一览表》《申报评审表》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中,《申报一览表》电子版发送至shekekt@163.com 。截止时间同纸质申报材料。

(二)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

1.《申报评审表》 

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 1 份,统一用 A4 纸双面打印。

2.申报成果 

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 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高校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
论文类成果 份(可用复印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,分别附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统一装订。

3.相关证明材料 

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 份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;论文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
注: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  五、其他

学校截止时间:202313

  话:13505212226

联系人:安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12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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